记者在槐荫区采访中了解到,评估方法根据《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要求,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范围内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新建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是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筑设计标准计算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平均成本加平均利润,并参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范围内就近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平均市场价格确定。另外,此次评估结果根据被拆迁住宅房屋的结构、成新、楼层、朝向等房地产状况调整因素,确定被拆迁住宅房屋与普通商品住宅房屋的价差。如砖混一等的成套单元楼房每平方米的价格为3968元,砖木二等平房每平方米的价格为3740元等。
另据了解,本次拆迁补偿评估范围为: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鲁01-03-33]及附件确定的拆迁红线范围:经二路单号261号至337号;五里沟东街双号2号至86号、单号1号至91号;五里沟西街双号2号至98号、单号1号至13号;纬五路单号5号、11号、17号至55号;发祥巷双号6号至14号;经一路130号、132号、140号;槐家巷2号、4号、6号(以上门牌号包含所有副号、旁门)。本拆迁范围只包括城市居民用房。 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