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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悄现“娃娃房主” 还没满月就拥有房产

发布:济房网[www.fc0531.com]  发布时间:2007-11-17
       昨天上午9时许,山东烟台市区幸福九隆街一家房产中介所迎来三个特殊购房者,一个2岁小女孩和两个1岁小男孩。他们由各自父母抱着,结伴前来选购房产。

  据该中介所李大姐介绍,这3对年轻父母都来自潍坊临朐,平日经商家境殷实,考虑到烟台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巨大发展潜力,他们专程相约来烟投 资房产,而且一致打算将房产办在各自的孩子名下,造就3个“娃娃房主”。李大姐说:“这种情况很多,有人要 求直接把房产办在孩子名下,这些小房主有的刚上小学,有的才几个月大小,最小的一个甚至还未满月呢。”记者随即又走访了几家房产中介所和售楼处,工作人员均表示“小房主”有增多的趋势。

  “娃娃房主”争相出现为哪般?记者打通了其中一对临朐籍年轻父母所留的电话,男方告诉记者:“一是避免将来有可能征收的遗产税,二是避免以后转让房产缴纳的相关税费。反正现在就一个孩子,将来所有财产都要留给他。”

  对此,山东鼎然律师事务所的卞海律师认为,“娃娃房主”存在一定隐患。首先,“小房主”无法以其自己的名义获得购房贷款,因此需要一次性付清房款,可能给家庭带来较重负担;其次,这类房产不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之列,一旦夫妻离异,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在事实上拥有这套房子,这样一来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等方面将产生更多的纠纷。再次,小孩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只有长大以后才能卖房,一旦急需用钱等原因要卖房时,这类房就派不上用场。另外在小区物业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麻烦。建议以小孩名义买房时一定要分清利弊。         来源: 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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