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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投诉不断新《物业管理条例》显成效

发布:济房网[www.fc0531.com]  发布时间:2004-12-30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前期物业管理问题开始受到重视,知名开发商为了避免留下物业纠纷隐患、提升小区品质,开始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不惜“高价”选择优质物业管理公司。昨天,嘉华集团旗下项目公司经过招投标最终与中海物业签署“慧芝湖花园”东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最近几年来有关物业纠纷的投诉依然层出不穷,仍是消费者不满的“老大难问题”。一份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有关房地产的纠纷中,涉及物业管理的占到了一半以上,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纠纷的起源在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约定不清。上海美达律师事务所陈世福律师表示,许多物业纠纷看似入住后发生,但其隐患却是早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就已经埋下,要减少物业管理纠纷,开发商必须充分重视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出售后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物业管理,这一阶段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物业管理合同条款的约定,都对未来物业管理的质量有重要影响。但由于国内物业管理起步较晚尚不成熟,许多开发商对这一环节并没有足够的重视。“事实上,许多业主和开发商认为,物业管理是入住后的事,应该在入住后再协商。”陈世福表示,这种观念和操作上的双重问题造成了前期物业管理不受重视,从而造成了业主入住后产生纠纷的隐患。


    2003年9月1日新《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许多知名房地产开发商开始引入优质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跨国企业嘉华集团在上海的又一力作“慧芝湖花园”,即引入了一级资质的中海物业承接前期物业管理;一些高端住宅项目还把前期物业管理交给了第一太平戴维斯、高力物业等外资物业管理企业。


    业内人士指出,部分楼盘前期物业管理水平提高的同时,上海市许多中小开发商却依然认为这一环节“无所谓”,不仅在聘请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时马虎行事,而且在卖房时并未和购房人就房屋售后物业管理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以致造成入住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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