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50,郑州市北苑小区,414户居民的生活用电被停了,另外,10多个小区接到了供电部门的停电通知。
今年2月, 物业“罢收”最关键的问题得到解决,郑州市供电部门决定向最终用户收费,并逐步开展一户一表改造(本报曾报道)。但是,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顺利。3月22日,北苑小区张贴了司家庄供电营业所的两份通知,通知对象是小区开发商郑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一份要求开发商于27日前,把2004年12月至今所欠的13.13万元电费交清,否则停电。另一份要求开发商把“2005年12月拖欠电业局的2.47万元电费,于3日内交清”。
还没有到27日,昨日上午9:15,供电所工作人员来到该小区,要求打开供电房,实施停电。电工刚好不在。9:50,供电所工作人员拆掉了连着高压电的一个零件——铃杆,小区停电了。居民感到很气愤,业主贾志勇告诉记者,交电费从来没有居民拖欠过,但是,物业“罢收”之后,物业不再收电费,供电所又不对居民收费,拿着钱没人要,让居民怎么办?现在家里都是电气化了,没有电,饭都做不成。一位姓司的居民说,家里还有个上初三的学生,快中考了,没电怎么学习呀?他中午就急坏了。
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供电所给物业提出了3个条件,1.物业按总表数交费;2.损耗由物业自己解决;3.物业向业主收电费时,供电所不提供发票,物业不管开发票还是收据,自己解决。物业无法接受这些条件。收取电费应该按照规定向税务部门交纳5.5%税款。自从去年国税部门取消了代收发票之后,供电部门拒绝提供代收发票、正规收据,按照规定物业公司要是向居民收取电费,这部分税款就应该由物业公司支付。物业公司又不是售电单位,根本不会交纳这笔税款,居民用多少电花多少钱也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
按照停电通知单上留的电话,记者打到了司家庄供电所。一位工作人员说,现在供电所对的还是开发商报上来的总表,一户一表改造后,供电所才抄表到户。小区想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必须由物业和供电所谈相关事宜,但北苑物业一直躲着不愿谈。物业不把电费交清,供电所是不会供电的。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催交,供电所避开了物业,直接对开发商,开发商目前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物业一直想和供电所谈一户一表改造的问题,供电所不和他们谈。
另外,物业对第二份通知感到很迷茫,2005年12月的电费还没有产生怎么就有了拖欠,这可是盖有东区供电分局公章的停电通知啊。据了解,还有10余家物业收到了类似的停电通知,物业“罢收联盟”代表对此感到非常气愤。